文物博物馆专业首次纳入国家学位教育
发布时间: 2011-04-02 浏览次数: 301

  3月18日,首届全国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全国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霁翔主持会议。
  
  今年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新增19种专业学位,同时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文物与博物馆专业也是其中之一。这是文物博物馆首次作为专业纳入国家学位教育体系。
  
  单霁翔在讲话中说,全国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及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设立,既体现了国家对文物与博物馆事业的关心和重视,也是经过多年来文物博物馆界的积极呼吁、倡导得以实现。它的设立,是适应我国现代文物与博物馆事业发展对文博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文博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文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文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文物博物馆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他指出,进入新世纪,伴随着城市化的加速进程,大规模的城乡建设,特别是跨省域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遗产保护面临关键发展阶段,文物与博物馆学科的内涵和外延也有了很大的拓展,农业遗产、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都已进入我们的学科领域;考古、博物馆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文物科技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发展机遇。然而,目前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八、九万从业人员中,专业人员只占20%。如果说,十年前我们最急需的是资金,到了今天,人才问题则更为迫切、更为尖锐。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国家文物局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例如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设立17家行业重点科研基地,在重点解决文物保护面临的难点问题的同时,成为行业的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凝炼“中华文明探源工程” 、“指南针计划—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等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制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培训专门人才。他表示,国家文物局将不断拓展领域,使更大范围内的科学家进入文博学术研究,形成合力,将教学、科研、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将专业教育向前推进,加强能力建设,为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提供更多的学术支撑。
  
  委员会成员结合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的建设,围绕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文物与博物馆学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初稿)、文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2011年工作要点、文博专业学位教育与文博行业资质相衔接的问题以及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等5个方面展开了讨论。大家认为,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是为各级文物管理机构及各类博物馆、研究机构、出版机构、社团组织、文物商店、拍卖行等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文博事业理念,较好掌握文物与博物馆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胜任较高水平业务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文物与博物馆专门人才。专业教育要实行开门办学,要和文物部门、文物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专业设置要充分反映文物与博物馆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首届全国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由13所高等院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的专家组成,主任委员由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担任,秘书处设在复旦大学文物博物馆系。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单霁翔向各位委员颁发了证书。